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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這回與Y業者服務人員的聯絡溝通後,

我深深的感受到判斷與決定權,其實全掌握在該員的手中,

這對於我這曾是某上櫃公司小小的MIS成員之一,有了好大的感觸,

原來個人喜惡能有這麼大的取捨決斷,

時間的最長與最短全由個人來決定,

甚至開不開放也由個人來決定,

雖然他們口口聲聲用制式化的文件來告之,

也留下他們可能會有資料外流的先行打針預防,

但他們的判斷還是由最前線的服務人員決定,

甚至還會補上一句:你說再多,都無法改變被停權的時間長短與處置方式。」

那又何必要提供服務連絡方式呢?

貴公司的服務人員都這麼硬的口氣了,

還要人和服務人員說什麼呢?

真搞不懂貴公司規責的制定是為了什麼?

也好佩服一個資訊人員就能做出全責的判斷權限,

貴公司對於員工的授權還真是放心呀。

 

P.S 被盜帳後,用了他們公司建議的軟體均無掃到木馬或病毒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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