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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前篇內容的問題將在下文內一一解說其解決對策,

一、以觀光為出發點的都市發展,我想都要導入該都市的文化特色
吧,雖然台灣就這麼一丁點大,但每個都市或多或少都有其不同的
相關特色,如高雄是港都,宜蘭/台東是好山好水,台南有古都等
,當策政在推行時,著注於這些觀點來做特色區分,才不致於造成
浮濫,不然每個都市都有漁人碼頭,每個都市都有童玩或音樂季,
那有什麼特色呀,人人都有,那有什麼吸引力呢?妥善運用不是更
能有效提高推行觀光產業政策的經濟效益嗎?


二、政府在推行這些觀光產業時,除了先行的預算提撥,難道都沒
有考慮到後續的維護嗎?就算採用BOT方案,試問有沒有盡到為商
家著想,大部份有出遊過的人都明白,觀光區的商品都比市區昂貴
,因為地點大都不在市區所以人潮是一陣一陣的,並非天天都是人
潮擁擠,是採被動的「一週不開市,開市吃一週的」做法,但目前
以都市為觀光產業的政策,大部份的景點都在市區附近,甚至還有
在鬧區商圈旁的,若還要用一般觀光區的起標價,那商家真的要有
本事和鄰近的商家競價經營,不然如何吸引人潮呢?千萬別以為有
了硬體設施,BOT廠商就如虎添翼了,況乎依目前看來,政策有點
亂,不到幾公里處就出現了同性質的觀光景點,是要BOT廠商打架
嗎?還是太樂觀的錯估觀光客的人數呢?難聽點,推行政策的官員
是否在BOT案成交後,有在平日/假日去關心過自己負責的案子嗎
?試想一個中國人最重要的「春節」,每個景點都有人擺攤,但卻
有好幾個點門可羅雀時,推行的官員難道沒有想到是當初的方案有
問題,還是商家經營上有難處,主動和廠商聯絡取得相關問題點之
所在乎?採鼓勵方式讓BOT業者協助推動觀光產業,補助或減少租
金(起標價)而不是只建好硬體花光經費後就草草了事,好像事不
關己了,管它有沒有經營起來,反正都是業者的問題,那樣的話,
這個觀光產業政策,可有可無,有的是浪費公帑,無的是對地方觀
光產業毫無幫助,因為根本難以經營,最後空留設施養蚊子罷了,
反之;若業者成功的經營下去,那對推行者來說不就是最好的政績
了嗎。

三、雖然有大部份的商店認為「咖啡」最容易在這類觀光景點營利
,然而卻沒有營造出自我的特色,不是裝潢不同就叫「自我特色」
,而是內容有沒有不同,「咖啡」說不定可以是吸引客人到來的噱
頭,而副食可以為主題,如推出特色糕點或特色小吃(如:釣鐘燒
,菓子燒等),而不是以正餐食材為主的餐點,畢竟是以觀光為導
向,而不是以吃飯為主,然而大多數這類景點,大都是以「速食店
」經營為導向,那去市區吃不就好了,何必特地來這個觀光景點呢
?價位又不低,口味也未知的情形下,去有口碑的連鎖咖啡店不就
得了,心態轉換一下,不要用一套速食店理論來套觀光產業,那只
有快快收攤,快快出局,此話沒有誇大,至少已有觀光景點的商家
休息一年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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